中船防务(600685) - 中船防务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1年通过,历经2012、2016和2025年三次修订[1] - 聘任董事会秘书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6] - 上交所五个交易日后未提异议可聘任[7] - 董事会秘书有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7][8]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8] - 空缺超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10]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1] - 负责规范运作培训事务[12] 会议与保密 - 重大事项会议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提供资料[13] - 相关人员持续履行保密义务至信息披露[14] 人员协助与培训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4] - 候选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6个课时[16]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6] - 被上交所通报批评应参加最近一期后续培训[16] 问责与规则 - 工作失误等情况采取内部问责措施[18] - 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治理有重大缺陷属问责情形[18] - H股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按港交所规则及当地规定执行[2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