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600685) - 中船防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9:47

制度情况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04年6月25日审议通过,历经四次修订[1]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传播媒介和其他相关机构[4]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5] 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等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7] 信息披露要求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及时公告[8] - 在“公司发布”栏目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9][10] 投资者说明会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2] - 召开前需发布公告,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会前会中开通提问渠道[13]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1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问题[14] 接待调研要求 - 接待调研应妥善开展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6][17] 上证e互动平台管理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指派专人回复投资者咨询等[19] - 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0] 工作职责与人员安排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多项职责[22][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相关人员应提供便利[23] 活动与培训 - 开展大型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董事及高管应配合并接受培训[23]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4] - 定期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建立健全相关档案[24][25]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按方式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