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600685) - 中船防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2025年12月修订)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7]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 董事、总经理“首次申报”10个营业日内送交通知存档,其他申报3个营业日[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六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0][11] -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股份不得转让(特殊情况除外)[11] - 本人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1]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4] - 因权益分派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15]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股份总数25%[15]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60日内等多个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7]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20] 规定相关 - 本规定2009年8月20日通过,历经四次修订[1] - 本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