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与制度 - 董事会成员共九位[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04年6月25日审议通过,2009年、2016年、2022年、2025年分别修订[5]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传播媒介和其他相关机构[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九项[9] - 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11]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2]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交流,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2] - 在股东会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和交流时间[12]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3]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采取便于参与方式进行[16] - 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董秘为具体负责人[17] - 存在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8] 调研与管理 - 接受调研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秘原则上全程参加[20]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21] 平台使用 - 重视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指派专人回复投资者[23] - 可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举行“上证e访谈”[23] 职责与培训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多项职责,董秘负责组织协调[26] - 开展大型活动时董及高管应配合并接受培训[27]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0]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则执行[32] -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2] 承诺事项 - 调研等活动需承诺不接触公司涉密资料和场所[37] - 承诺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与指定人员外沟通问询[37] - 承诺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股票及衍生品[37] - 研究报告等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37] - 研究报告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37] - 研究报告等文件发布或使用前需知会公司[37] - 违反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37]
中船防务(00317) - 海外监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