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X CHINA(01970)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设立 - 2015 年 5 月 27 日由董事会决议设立[3] 成员及任期 - 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最多三年,可由董事会延展[6] 会议规定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6] - 每年不得少于一次,议程及文件至少三天前发送[10] 委员会职责 - 获授权活动,可要求雇员提供资料并付费获外部建议[11]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变动建议[11] - 至少每两年支持公司评估董事会表现[12] - 至少每年审核董事时间及投入[14] - 就制订董事继任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4] 其他事项 - 完整会议纪录由秘书保存,董事可查阅[13] - 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公布职权范围书并解释[15] - 向董事会汇报并通知决定和建议[15] - 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活动等[15] - 每年评估自身表现等并建议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