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30 17:38

公司设立与上市 - 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由原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注册资本7000万元,股本总数7000万股[11] - 2015年11月2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50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2] - 2019年2月15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12]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19820.25元,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15][24] - 股份总数为2342879281股,其中内资股(A股)1901164281股,占比81.15%;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41715000股,占比18.85%[25] 股东与股份转让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持股比例分别为35.0%、25.0%、25.0%[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35]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一次[1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2]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61]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8][159] 重大事项决策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3]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披露[155][15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2][183][18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