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603677)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奇精机械(SH:603677)2025-12-30 17:47

定期报告类型与披露时间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2]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26] - 第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26]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4]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职责 - 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编制中需与管理层全面沟通并尽量实地考察[8]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要与审计机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安排[12] - 审计委员会应在进场前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2] - 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议表决,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核[12][13] 审计部与内部控制 -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13]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评价公司内控情况[13] 业绩预告与快报更正 - 年度业绩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5] - 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指标差异达20%以上或有方向性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7] 定期报告变更与通知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季度报告提前3日、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提前10日发董事会会议通知[22] 报告编制与审核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组织编制和预约披露时间工作[19] - 财务总监组织编制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报告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20] - 各部门按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提交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1]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 年度报告审计时,公司需进行财务决算、向独立董事汇报等工作[23] 意见差异与报告处理 - 董事等与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意见有重大差异,需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24]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视为未审议通过[26]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文件并披露[28] 信息报送与审查 - 公司拒绝无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有依据报送时作内幕信息处理[29] - 公司需认真对待上交所事后审查意见,按期回复问询[30] 责任追究 - 部门、子公司未按时准确提供材料致定期报告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2]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公司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人责任[3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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