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情况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敞口金额不超11.5亿元[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下属公司增加担保敞口金额不超8.1亿元[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下属公司再次增加担保敞口金额不超5.1亿元[5] - 为西藏聚量、西藏久实、西藏久佳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分别为1.5亿、1亿、0.6亿元[6] 担保前后对比 - 本次担保前,对西藏聚量担保余额10.6亿元,可用额度3亿元[7] - 本次担保后,对西藏聚量担保余额12.1亿元,剩余可用额度1.5亿元[7] 数据变化 -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9月30日,西藏聚量资产总额从210243.05万元降至189986.06万元[10] - 2024年度至2025年1 - 9月,西藏久实营业收入从276399.56万元降至175609.72万元[10] 合同情况 - 《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保证最高债权额为1.5亿元,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9日[14] - 《最高额保证合同》(二)保证最高债权额为1亿元,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9日[15] - 为下属公司西藏久佳提供最高额为6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9日[16] 担保相关总结 - 本次担保是为支持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满足生产经营需要[1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敞口总金额为24.70亿元[18] -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2亿元[18] - 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35%[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担保,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18]
新 华 都(002264) -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