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食品(0026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克明食品克明食品(SZ:002661)2025-12-30 18:18

关联人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上述程序[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8]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关联人应提供反担保[9] - 为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9]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则[10]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审议流程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需先由董事会进行关联交易审查[17] - 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2] 董事会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5]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9]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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