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0009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重药控股重药控股(SZ:000950)2025-12-30 19:4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成交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净资产超0.5%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2]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2]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2] 关联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限制并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公告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按规定公告[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净资产超0.5%审议后两工作日公告[19] - 拟成交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超5%董事会决议后报送深交所并公告[20]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金额审议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2]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审议披露[22] - 年度交易可预计金额,超预计及时审议披露[22]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2] 其他 - 重大关联交易实施完毕两工作日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 本制度董事会通过实施,2017年制度废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