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600962) - 国投中鲁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向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新世达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产投建广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改策 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 金(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子院)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电子院 100%股份简称标 的资产),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现公司董事会就本次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 条规定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