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601111)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定
2025-12-30 22:1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基本信息[5]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更新信息[5] 股票买卖规则 - 董事长之外的董事买卖股票通知董事长,董事长5个交易日内回复[8] - 董事长买卖股票通知总裁,总裁5个交易日内回复[8] - 拟买卖人员收到同意回函后5个交易日内进行交易[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0]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4][15]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14][1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5]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5] 减持相关规定 - 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向上交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均需在规定时间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19][22] 其他情况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20] - 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有权收回,主管部门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23][24] 规定相关 - 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及修订,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守则》废止[26] 买卖记录要求 - 涉及买卖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父亲、母亲、子女、受控法人[44] - 记录买卖类别、上年末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本次变动前持有量、变动股份数量、变动后持有量、变动日期、成交均价、变动原因[44] - 申报时间为买卖当日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申报[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