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601111)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12-30 22:18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 2025年12月30日修订,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1][19] - 授权对象主要为总裁,必要时可授权董事长,不得转授权[4] - 董事长紧急情况可行使特别处置权,事后报告追认[5] - 重大事项不可授权,大额资金授权额度上限50%[5][7] - 授权期限不超三年,至少半年报告行权情况[9][10] - 特定情形及时变更授权,董事会强化监督[12][15]

中国国航(601111)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