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融资产(02799)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7] -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和委员,根据特定股东提议[7] 任期与补足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9] - 委员未满足规定,董事会3个月内补足[9] 职责与权利 - 主任负责领导、确定议程等[10] - 委员享有表决权、质询权等[10] - 职责含审议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等[12]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审议[13]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13]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特定条件召开[16] - 提前通知委员,可豁免通知期[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方可举行[19] - 决议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初稿5个工作日内提供审阅[22] - 修改意见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22]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其他 - 工作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批准生效[25] - 工作规则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