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普拉斯(68872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公司制定制度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占用[1][2] - 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决策实施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资金占用[3][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6] 资金占用检查机制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8] - 财务部、内审部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 资金占用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应建立核查机制,发现异常立即披露[9] -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追讨资金占用[10] 资金清偿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2] - 公司聘请中介评估以资抵债资产,按规定定价并公告报告[13] - 独立董事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3] 违规处理措施 - 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公司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并按程序偿还[15] - 董事会审议相关事宜时关联董事回避,股东会关联股东回避[15] - 董事会怠于履职,独立董事等有权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备公告[15]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17]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责任人经济处分[17]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造成投资者损失,对责任人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