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普拉斯(68872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对外投资审批标准 - 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条标准[11] - 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条标准[13]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总经理审批[15] 交易报告要求 - 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提供评估报告[16]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17] 股权交易计算方式 - 股权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计算;未变更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17] 特殊情况处理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无法审计,披露情况后可免审计报告[17] - 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或认购权,按不同情况适用审批标准[18] 风险投资与理财 - 进行风险投资应慎重,限定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规模[19]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书面合同明确内容[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可在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1] - 可在有悖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2] 其他规定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16]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异常时及时报告[19]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22] - 批准处置与实施对外投资程序权限相同[24]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24]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