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30040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宝色股份宝色股份(SZ:300402)2025-12-31 19:22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8]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9]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投票和通讯表决,表决后签字确认[10]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审议事项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等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2025年12月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原2024年4月1日细则废止[14][15]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含会议工作情况的年度述职报告[11]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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