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公司(68834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一、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 人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华 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 4 名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微")股东购买 其持有的华力微 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如下中介机构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八、聘请北京向实启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申报文件制作、底稿电 子化等制作服务。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在本次交易 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1/2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聘请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