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公司(688347) -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2025-12-31 22:16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华 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 4 名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微")股东购买 其持有的华力微 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 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作出如下说 明: 一、本次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东洲评估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东洲评估及经办 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 现实的或可预期的利害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其所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