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00244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以 及职工代表董事的董事人数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财务总监一人。由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六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