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143.88亿元,2023年162.32亿元,2022年167.86亿元[12] - 2024年营业利润亏损9.89亿元,2023年盈利11.78亿元,2022年盈利33.70亿元[12] - 2024年净利润亏损10.32亿元,2023年盈利8.47亿元,2022年盈利27.25亿元[12] - 2023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2022年度增长,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20] - 2023和2024年度存货跌价损失持续增长[20] - 2024年度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为6809798.41万元,2023年度为1869万元[21] - 2024年度存货跌价损失为92286.81万元,2023年度为80411.86万元,2022年度为13621.57万元[2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华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华力微电子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3] 未来展望 - 公司将增大主营业务投入,开拓市场、提升销售收入并重视研发投入[31] - 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优化决策程序,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31] - 公司将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产品市场前景与经济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1] 承诺与责任 - 华虹国际、华虹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主动放弃控股地位,华虹半导体承诺稳定公司A股股价[29] - 华虹国际、华虹集团和领薪董事等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履行稳定股价义务[30]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等重大情形且构成欺诈发行,公司承诺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30][31] - 当稳定股价触发条件成就,公司将按预案规定履行回购股份义务[31] - 华虹国际和华虹集团承诺督促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回购全部新股及触发条件成就时履行回购义务[31] - 若公司欺诈发行上市,将在违法事实被认定或处罚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31] - 华虹国际和华虹集团若公司欺诈发行上市,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31] - 公司承诺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对投资人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32] - 华虹国际、华虹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32] - 华虹半导体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2] -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3] -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3] - 华虹国际、华虹集团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性等担责,存在问题时依法回购新股、赔偿损失[33] - 华虹半导体全体董事及高管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性等担责,存在问题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3] - 华虹集团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主动参与竞争业务[34] - 华虹集团若获与发行人竞争商业机会,将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让其优先收购[34] - 华虹集团及控制企业未来不在65/55nm工艺节点扩充产能[34] - 华虹国际及控制企业未参与与发行人竞争业务,未来也不参与[35] - 相关承诺在华虹集团和华虹国际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有效,违反需全额赔偿损失[34][35] - 华虹国际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致发行人损失将全额赔偿[36] - 华虹国际等承诺减少与公司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36] - 华虹国际等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赔偿公司或股东实际经济损失[36] - 华虹半导体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30日内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37] - 华虹半导体对未履行承诺的股东、董高人员停发现金分红和薪酬[37] - 华虹国际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7] - 华虹国际因违反承诺产生的收益归公司,公司可暂扣现金分红[37] - 华虹集团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7] - 华虹集团因违反承诺产生的收益归公司[37] - 华虹半导体发行人全体董高人员承诺严格履行公开承诺[37] - 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30日内用薪酬、津贴、现金分红赔偿投资者[38] - 未履行承诺,公司可对相关人员采取扣绩效、降薪等处罚[38] 其他事项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华虹半导体及相关方上市后主要公开承诺均在履行,无违规[3][4] - 最近三年,华虹公司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情形[6][7][9] - 最近三年,华虹半导体及其相关主体无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等情况[8][9]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华虹半导体及其相关主体无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等情况[8][9] - 2022 - 2024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0] - 最近三年,华虹公司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规,无关联方利益输送[11][13] - 安永华明对公司2022 - 2024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4] - 2022、2023、2024年度华虹公司均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15,18,19]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业绩具备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21]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通过大幅不正当计提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况[20] - 本次交易不涉及置出资产情形[23] - 公司上市及上市期间纠纷适用中国法律,由境内有管辖权法院管辖[38][39][40] - 纠纷包括特定股东派生诉讼和A股股东民事赔偿诉讼[38][39][4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A股股东可提起派生诉讼[38][39][4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00股股份[40] - 本项目所涉住宅房产认购对象为相关人员,相关人员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员工,除政府回购外不向第三方和公众销售[40] - 要求购房员工在职及离职2年内,不得向公司员工以外人员销售房产,期间公司不为员工办理产权证书[40] - 本项目竣工转让住宅给员工时,销售定价不高于综合成本价,出售不以营利为目的[40] - 本项目商业配套由无锡置业自持,用于食堂、小超市、健身房等[40] - 本项目办公用房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持或政府回购,不向第三方出售[40] - 截至承诺函出具日,除本项目外,无锡置业无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及计划[41] - 本项目竣工后,在允许最短时限内,无锡置业将申请注销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删除相关经营范围[41] - 若国家房地产政策变动,公司将调整承诺事项[41] - 本项目不使用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41]
华虹公司(68834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