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5年6月11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758164357[6] - 发起人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6] - 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批发等许可项目和互联网销售等一般项目[13][14][15] 融资与股本 - 2007年发行H股实际募集资金港币23.302138亿元,折合人民币22.7977455373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21.0996999482亿元,注册资本4.01761亿元[17] -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7.028152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6.4517509806亿元,注册资本0.9871亿元[18] - 公司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7.3337亿股,向发起人发行占比100%,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占比85.909% [18] - 首次公开发行H股4.01761亿股后,普通股为11.35131亿股,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占比52.224% [20] - 首次公开发行A股9871万股后,普通股为12.33841亿股,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占比48.046%,H股股东持股占比35.818% [20][2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3841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33841亿元[24] 股份相关规定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2] - 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2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书面要求等情形下,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9]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99]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4] 财务管理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32] - 公司须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监管机构报送年度财报,3个月内公开披露;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2个月内公开披露;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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