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688011)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除康为民 先生、康立新女士外,不包含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