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92049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并行科技并行科技(BJ:920493)2026-01-08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970.9405万元[12] -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日在北交所上市,代码“839493”,简称为“并行科技”[13] - 截至2026年1月4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无终止情形[13] 股权激励 - 激励对象120人,占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432人的27.78%[21] - 拟授予1,465,350份股票期权,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45%[25] - 董事长、总经理陈健获授20,000份,占拟授权益总数1.36%,占总股本0.03%[26] - 核心员工(51人)获授1,025,450份,占拟授权益总数69.98%,占总股本1.72%[26] - 拟认定核心员工(10人)获授178,000份,占拟授权益总数12.15%,占总股本0.30%[26] - 其他员工(58人)获授241,900份,占拟授权益总数16.51%,占总股本0.41%[2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28] - 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工作,否则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29] - 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30] -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开始行权,未来24个月分两期行权,各期行权比例50%[33] - 激励对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行权价格为每股135.00元,是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140.12元的96.35%[36][37] - 行权价格是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135.38元的99.72%[38] - 行权价格是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均价141.26元的95.57%[38] - 行权价格是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均价155.05元的87.07%[38] - 行权期内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方可行权[43]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达标可按比例行权[44] -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五档,对应行权比例分别为100%、100%、100%、0%、0%[45]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461.73万元,同比增长32.07%,净利润1205.67万元,扭亏为盈[46]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403.32万元,净利润840.80万元[47] - 2026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营业收入目标值12亿元、净利润4000万元,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值15亿元、净利润5500万元[47] 流程规定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56]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6] - 公司应在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激励对象获授事宜[59] - 公司应在审议股票期权注销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66] - 公司应在取得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66] - 公司应在完成股票期权注销后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66]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股东会未审议通过本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5] 其他 - 202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0][87] - 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81][85] -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83][85]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等,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除陈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85] - 2026年1月8日公司应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相关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7] - 公司声明不存在且不会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财务资助[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激励计划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90] - 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健、贺玲回避表决[91]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草案内容完备、程序合法合规,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和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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