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6-01-09 18:11

规则审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于2026年1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人员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设主任1名[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董事提名[6]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主任5日内签发召集临时会议通知[12][14]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临时会议提前5天通知并发材料[15] - 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每人1票表决权[17][18][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口头或书面投票,决议需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无利害关系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9]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9][20] - 公司高管及部门支持配合,工作经费列入预算[22] - 履职可聘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需调查履历签保密协议[22] - 规则制定修改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4] - 规则与监管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