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添燃气(920010) - 公司章程
凯添燃气凯添燃气(BJ:920010)2026-01-12 17: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50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45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份发行与认购 - 2020年6月29日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5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8] - 发起人凯添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认购1960万股,持股比例56.00%[20] - 发起人龚晓科认购580万股,持股比例16.57%[20] - 发起人穆云飞认购525万股,持股比例15.00%[20] - 发起人苏州龙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105万股,持股比例3.00%[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新增股份时,原有股东对新增股份不享有优先购买权[25]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8]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请求,应自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3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4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4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报告或审计报告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经股东会审议[56] 股东会召开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69][6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75]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7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相关机构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70][7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费用由公司承担[7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7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1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3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3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3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3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3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55]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两日前以电子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156][157] - 董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59][160]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8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8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88] - 公司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业绩说明会,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80][18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需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89]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194]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6]

凯添燃气(920010) - 公司章程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