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0302)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信息性质与范围 - 公告应联交所和证监会要求刊发,仅向香港公众提供信息[3] - 公告不构成发售证券要约、招股章程等[3][6] 证券发售限制 - 公司证券未曾且不会在美国注册,不得在美国发售[3] - 招股章程登记前,不会向香港公众发要约或邀请[4] 上市相关情况 - 上市申请未获批准,证券发售须取得最终上市文件[6] - 根据上市规则第12.01C条发布公告[7] 委任情况 - 截至公告日,委任J.P. Morgan等为整体协调人[7] - 若委任其他协调人将另行公告[8] 人员情况 - 申请中提及公司董事及拟委任董事包括多名人员[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