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301633) -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港迪技术港迪技术(SZ:301633)2026-01-13 20:02

股东减持计划 - 嘉兴力鼎、松禾成长、翁耀根计划减持不超83.52万股,占比1.5%;汪贤忠计划减持不超10万股,占比0.1796%[3][4][5][6] - 嘉兴力鼎减持期间为2026年2月4日至4月3日;松禾成长、翁耀根、汪贤忠减持期间为2026年2月4日至5月3日[11] - 嘉兴力鼎投资期限已满36个月不满48个月,连续60自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0.5%[4] - 松禾成长连续90自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0.5%[10] - 翁耀根连续90自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0.5%[10]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11] 股东承诺 - 嘉兴力鼎、松禾成长、翁耀根、汪贤忠自港迪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港迪技术也不收购该部分股份[12] - 若发行人在松禾成长取得股份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上市,松禾成长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12] - 企业/个人自港迪技术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港迪技术不收购[13] - 个人在港迪技术担任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13] - 个人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相关承诺[13] - 港迪技术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个人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 - 个人在港迪技术首发前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3] - 公司监事高凤勇在港迪技术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4] - 港迪技术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高凤勇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14] - 高凤勇在港迪技术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 - 持股5%以上股东翁耀根等拟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4] - 翁耀根等股东减持需满足锁定期届满且全额承担赔偿责任等前提条件[14] - 翁耀根等股东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14] 其他情况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18]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17] -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17] -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1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小松、谢鸣、离任监事高凤勇通过嘉兴力鼎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18]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遵守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嘉兴力鼎、松禾成长、翁耀根、汪贤忠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1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兴力鼎、松禾成长、翁耀根、汪贤忠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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