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 - 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SH:603065)2026-01-14 16:16

上市与股份 - 公司2022年11月4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4,1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896.7572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1,896.757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19] - 项瞻波持股1,765.00万股,持股比例11.73%;王宝光持股3,605.00万股,持股比例23.98%;宿迁联拓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000.00万股,持股比例26.61%[19] 股份管理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0] - 公司特定情形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3][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6][37]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49][5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52]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3] 人员任职与管理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9][100]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10]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153][157]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4][145]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14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150]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