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制定)
第一条 为规范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效益,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宿迁联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考核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二)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和发展策略相符;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三)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行业、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四)薪酬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