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601899)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14 20:46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五名独立董事和一名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每年度至少安排两次[24] - 须至少每年与公司核数师开会两次[33] 工作流程 - 审计监察部年初汇报上年度总结和本年度计划[4] - 公司分管内部监督的执行董事闭会期间主持日常工作[12]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初步意见后,审阅财报并形成书面意见[25][26] - 督促年审会计师提交报告并记录签字[24] - 提交年报时提交年审会计师总结报告并提续聘或改聘意见[25] 事务所相关 - 续聘或改聘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5] - 审计期间原则不改聘,改聘需通知并披露决议[25] - 前合伙人权益结束两年内不得任委员[3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审计监察部保存至少十年[21] - 评估公司财务、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33] - 确保内外核数师工作协调并评估内审成效[33] - 检查外聘核数师函件及管理层回应并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3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30]

紫金矿业(601899)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