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601899)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01-14 20:46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高管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任情况[4] - 董事、高管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人员补选与解除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董事、高管职务[5] 审议与复核 - 股东会、董事会分别按规定比例通过解除职务提案[6] - 离职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5] 忠实义务 - 董事、高管离职后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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