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11] - 特定情形主任委员五日内召集[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记录保存十年,决议两日报董事会[17]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1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11] - 特定情形主任委员五日内召集[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记录保存十年,决议两日报董事会[17]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