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协议与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专户支取超1000万元或净额5%,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6] - 募集资金应存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存非募资金或他用[5]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投项目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投资计划[12]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2]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论证项目[12]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经审议披露,六个月内实施[13]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4] - 使用超募资金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6]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7] 募集资金使用流程 - 现金管理和补流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二日内公告[19][14] - 补流到期前归还,资金归还后二日内公告[15] -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补流,到期日前审议并公告[15]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视为用途变更[23] - 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9] - 发行证券购资产,新增股份上市前办毕资产转移手续[19]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1%,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6]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超净额10%,使用需多主体审议[27][28]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净额10%,使用需董事会和保荐同意[28]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1%,年报披露[28] 监督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并报告[30] - 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会计师出鉴证报告[30]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专项核查报告[3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所出鉴证报告[32] 其他事项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并二日内公告[26] - 部分募集资金变永久补流,需到账超一年等并审批披露[28]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