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响应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管理水平,规范可持续发展相关决策流程,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 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ESG 相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规划并提出建议,监督相 关战略及事项的实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 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备可持续发展 相关专业背景的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