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六年一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 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