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002330)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二六年一月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得利 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得利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的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必 要的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 时,公司应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 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 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