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能源(01004) - (1)建议股份合併;(2)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及(3)股东特别大会...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持牌證券交易 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所有名下中國智慧能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應立即將本通 函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或轉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 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SMARTER ENERGY GROUP HOLDINGS LIMITED 中 國 智 慧 能 源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1004) (1)建議股份合併; (2)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及 (3)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中環紅棉路8號東 昌大廈14樓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召開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SGM-1至SGM-3頁。隨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