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04版(2025年12月修订)
2026-01-19 19:15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必要或紧急情况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7]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