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06版(2025年1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原则上应于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16]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8]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 文件版次号06,发布时间2025 - 12 -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