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05版(2025年12月修订)
2026-01-19 19:15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版次号05[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1]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2] 会议规则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8] 其他规定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一次董事会规模和构成建议[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