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机电股份(00187) -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每年按需不定期开会,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薪酬决策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9]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5] - 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5] - 考评为述职、自评等并报董事会[9]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3]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