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000037) -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1.0 总 则 1.1 为规范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 作,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 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 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具有内部审计职能的部门(以下统称"内 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企业完善 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1.3 本规定所称所属企业是指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 子公司、持股 50%以上的绝对控制企业或作为第一大股东并通过协议安排、公司 治理安排等方式能够对其实施实际控制的企业。 1.4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主 管部门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做到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