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Extreme Vision Technology Co., Ltd.(H0335) - OC Announcement - Appointment
公告性质 - 公告为向香港公众提供公司信息,不构成证券发售或认购邀约[3] - 公告不构成招股章程等,不能作为认购证券的诱导[8] 上市相关 - 公司认为是“外国私人发行人”,证券不在美国注册发售[4] - 公司在香港发售证券需先登记招股章程[5] - 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2.01C条发布公告[10] 人员委任 -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委任里昂证券为整体协调人[10] 人员构成 - 执行董事为陈镇杰、罗云、陈硕[11]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牛宝庄、刘世杰、李昌振[11] - 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智杰[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