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旗科技(096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龙旗科技龙旗科技(HK:09611)2026-01-21 07:1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有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不再担任董事自动失去资格[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检查财务、监督董事高管等[6] - 负责与外部审计机构关系,包括提议聘请、续聘及更换等[6]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7] - 审阅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会计政策更改、重要判断等[8] - 监管评估财务申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等[10]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评估内审工作等[11]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先由审计委员会形成意见提建议,再由董事会审议[12]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13] 内审部工作 - 在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保持独立性[4]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报审计委员会[14] - 为审计委员会会议提供公司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提前五天通知,临时提前一天通知[17][18]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9] - 委员须亲自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9] - 内审部成员、董事及高管可列席[19] - 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1] 其他规定 - 组织成员参加相关培训,董事会定期评估独立性和履职情况[4] - 主任委员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回答提问[21] - 披露人员情况、年度履职情况等信息[21]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或董事会未采纳审计意见,披露相关事项[21] - 本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3]

龙旗科技(096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