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服务(00552) - 提名委员会章程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及以上委员组成,设主席一名[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委员辞职与会议规则 - 委员辞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辞呈[6]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可现场或电话举行[8] 会议通知与决议 - 会议通知提前十四日送交委员,议程及文件提前三日送交[10]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2] 委员会职责与薪酬 - 主要职责为检查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17] - 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和批准[22] 章程生效与修改 - 章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和终止也需董事会决议[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