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欣环保(00136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双欣环保双欣环保(SZ:001369)2026-01-22 18:46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的选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不适用本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表明 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