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欣环保(001369)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工作汇报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审计工作要求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对相关内部控制评价[13] - 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在工作底稿[13] - 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13] 内部控制评估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23] 缺陷处理与违规处置 - 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6] - 被审计单位违规内部审计部责令改正,严重的报请董事会处理[25] 其他规定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或审计报告[23] - 内部审计部门将多类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等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6]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