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0026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与管理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方案制定、审查和考核[6] - 多部门配合实施绩效考核[7] 薪酬结构与发放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8] - 董事长绩效年薪80%兑现,20%作风险保证金[14] - 基本薪酬、津贴按月发,绩效薪酬按考核发放[13] 薪酬调整与追回 - 根据多因素调整董事和高管薪酬[18] - 财务造假重述报告追回超额薪酬[20] 奖励与生效 - 设专项奖励,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执行[10][1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