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001266)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宏英智能宏英智能(SZ:001266)2026-01-23 19:16

业务基础与限制 - 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汇率、利率和商品价格风险[6] -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外币金额不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预测金额[6]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品种限于日常经营相关产品或原材料,持仓量不超现货量[6] 账户与资金规定 - 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开立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用他人账户[7] - 不得用募集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按审批额度操作[7] 审议条件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9]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10] 风险管理 -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7] 信息披露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披露交易目的、品种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19]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明确合约类别、管理的风险敞口等[19] - 说明套期保值预计可实现的效果及评估计划[19]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适用亏损披露规定[19] - 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原因及价值变动情况[20]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20]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22]